致各投標人:

1、招標文件第6頁“3.2其他要求”第(2)點“(2)誠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誠信評價C級及以上且顯示資料未過期。”修改為:“誠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誠信評價C級或以上且顯示資料未過期。(根據2020年5月20日印發的《關于自覺維護更新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和誠信平臺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標單位應自覺更新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和誠信平臺的登記資料,如因不及時更新資料導致公共資源交易系統中的誠信等級顯示“暫無數據”的,視為投標單位不滿足誠信要求。)”。

2、招標文件第9頁第1.4.1款“其他要求”第(2)點“(2)誠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誠信評價C級及以上且顯示資料未過期。”修改為:“誠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誠信評價C級或以上且顯示資料未過期。(根據2020年5月20日印發的《關于自覺維護更新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和誠信平臺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標單位應自覺更新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和誠信平臺的登記資料,如因不及時更新資料導致公共資源交易系統中的誠信等級顯示“暫無數據”的,視為投標單位不滿足誠信要求。)”。

本次澄清不影響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截止時間及開評標時間不作調整。

備注:本文件與原招標文件、答疑及澄清文件有矛盾之處,以本文件為準,本文件未涉及之處,仍以原招標文件、答疑及澄清文件為準。

?

招標人:中山市代建項目管理辦公室

招標代理:廣東信仕德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0年7月1日

?